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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满3年随迁子女高考咋报名 省招办将做解读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其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审查即将开始。其中审查内容就包括:高中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并获得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等。

记者日前接到读者反映,自己的社保明年才满3年,现在资格审查如何认定?

50岁的刘萍是河南人,一直在西安生活,2008年将儿子小凡转学到西安读书。目前,19岁的小凡正在读高三,即将参加2016年高考,学籍符合条件,但家长的社保成了问题。刘萍说,2013年11月,陕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政策出台后,我们就赶紧去办社保,由于当时不能个体办理,我们就在2014年8月办了2014年全年的社保,今年8月办了2015年社保,到政策要求的2016年8月31日前刚好能办理2016年的社保,但最近随迁子女高考要进行资格审查,2016年的社保又不能提前办理,该怎么办?”

据了解,按照2016年8月31日前社保缴纳满3年的条件,则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办理社保。实际上,大部分在随迁子女高考细则出台后去办社保的家长,只能从2014年起开始办理。

昨日,西安市人社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人社部门只负责出具缴纳社保的证明,最终随迁子女的报考资格认定在教育部门。”省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将联合公安、人社部门对报名政策进行解读。” 记者任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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